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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
发布时间:2024-03-29 17:38:56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上述信息公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目录引导,查找政务信息。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内容如下:

1.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1)公报线上查阅:

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62672736320/?qnh=2023

微信公众号:liaochengfabu。

(2)公报免费赠阅:

聊城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文汇路16号;电话:0635-8262321。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电话:0635-8902600。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4. 微信公众号:聊城市场监管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519811

传真号码:0635-8519810

邮箱:lczj_bgs@lc.shandong.cn

门户网站地址:(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黄河路101号

电话:0635—85198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黄河路101号,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

(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会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申请流程图

见附件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聊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519811

传真:0635-8519810

电子邮箱:lczj_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门户网站地址:(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本级行政机关反映,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本级行政机关救济途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办公电话:0635-8536125

传真:0635-8519810

邮箱:lcsgzwxx@lc.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2000

(二)行政复议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