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上述信息公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目录引导,查找政务信息。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内容如下:
1.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1)公报线上查阅:
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62672736320/?qnh=2023
微信公众号:liaochengfabu。
(2)公报免费赠阅:
聊城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文汇路16号;电话:0635-8262321。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电话:0635-8902600。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4. 微信公众号:聊城市场监管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519813
传真号码:0635-8519810
邮箱:lczj_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门户网站地址:(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黄河路101号
电话:0635—851981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黄河路101号,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
(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会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申请流程图
见附件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聊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519813
传真:0635-8519810
电子邮箱:lczj_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门户网站地址:(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本级行政机关反映,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本级行政机关救济途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办公电话:0635-8536125
传真:0635-8519810
邮箱:lcsgzwxx@lc.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2000
(二)行政复议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5198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服务体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推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共300余条,发布部门文件17件,对群众关心的政策文件,采取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动漫解读、领导干部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方便群众理解;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理念,发布行政处罚信息30余期,涉及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等多种群众关注的领域,发布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结果9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优化接收、登记、办理、核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拓宽联系沟通渠道,准确掌握申请人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合法、合理需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办结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中涉访涉诉信息2件、执法信息5件、其他信息7件,所有已办结申请均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文稿、图片、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严格规范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信息发布,将能予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优化“管理和服务公开”栏目,细化分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工作专栏,使展示结果更加便于群众理解,新增“重点任务公开承诺2023”“优化营商环境”栏目。
2.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保障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稳定、高效的同时,稳步提升发布信息、政策解读、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健全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共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机关各科室单位绩效管理与平时考核深度融合工作方案;制定2023年度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活动的重视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2 | ||
行政强制 | 1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解读深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够高。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进透明性政府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多方凝聚监督合力,以公开倒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社会共治。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进解读提质增效。丰富改进解读形式,对部门重点文件采用文稿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解读、动漫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突出重点,保证群众找得到、看的懂,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保障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明确专门科室,确保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AB角工作机制,确立办公室副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一主一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按照《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聊政办发〔2023〕9号),逐条逐项规定落实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工作要点落实到位。
(三)2023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四)深化政民互动,保障互动交流温度。通过“食品检验公众开放日”“粮食新媒体开放日”等政府开放活动,让市民零距离感受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开展“政务新媒体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来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题座谈会,带领市民“零距离”了解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政务服务直播,聚焦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遇到问题,向广大企业宣传多方面惠企政策,深化政民互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liao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5198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发展,把政务公开作为打造“阳光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总计发布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2000余条,涵盖法规文件类、行政执法类、意见征集类、部门信息类等内容。公布民生关切的行政处罚信息共47期,完成并公开食品监督检查抽检12931批次信息,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处置率达到100%。2022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发布政策性文件以及部门文件24个,实现解读全覆盖,对涉及民生领域、惠企政策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通过领导干部解读、动漫解读、简明问答等多角度进行解答,帮助群众读懂政策。
(二)加大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2022年我局共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办结18件,依申请办理件数与去年持平,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按时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我局出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2)》,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对线上线下申请流程进行详细梳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2、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按时发布规范性文件结果。我局正常发布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新建了不正当竞争案例公示、智能政策问答、政务公开体验区,意见征集中新设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相关会议等项目。
2、丰富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政务公开深度,开设监管之声、互动交流、消费警示等多个板块,打通与群众交流的线上渠道。
(五)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出台相关制度。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并更新《聊城市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指南(2022)》《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等制度,确保工作规范高效。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年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派员参加省局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4次。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8 | ||
行政强制 | 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部分政策解读不够准确、详细,解读的深度有待提高,对于文件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理解不深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对主动公开内容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通过动漫、电子书、图文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进行解读,壮大专家队伍团队,丰富解读的内容、增强解读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制度方面,出台了《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内容进行梳理、细化,对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明确制度指引。内容方面,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方面, 更加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提升座谈会、“你点我检”活动、“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透明工厂”体验日等十余个政府开放月活动,宣传惠企政策,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
(二)2022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坚持组织保障,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性”。局领导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位同志长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抓、不落地。在“公开聊亮”品牌建设下,着力建设“阳光市监”子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制度引领,打造政务公开“全流程”。坚持以制度管根本,以流程保实效,坚持以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为服务指引,全力打造政务公开“全流程”,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明确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目录审查等范围,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围绕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形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后,通过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及时发布,并根据行政权力、群众关注事项等情况,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更新,切实以流程优化服务公开效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三、创新公开载体,提升公开体验“多元化”一是打造政务公开服务体验区,架设便民利企“连心桥”。加大市场监管局驻外窗口服务力度,主动宣传相关惠企政策,指导服务企业填报信息,打通为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丰富媒体政务公开宣传维度,实现公开体验“云服务”。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延伸政务公开深度,开设监管之声、互动交流、消费警示、政策解读等多个板块,打通与群众交流的线上渠道,做到减税降费、纾困惠企政策的及时解读、民众关切领域知识的及时宣传、民众诉求的及时收集。
(四)2022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落实市场监管职能,制定印发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重新完善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局内制定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重新发布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主动公开目录》,围绕政策文件、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各项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利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务信息1000余条,重点解读材料17件,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与往年对比,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递增。
(二)依申请工作有效落实。本年度共收取依申请公开件18件,同比增长100%,申请内容主要为申请公开案件进展情况,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依法回复。2021年,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开展信息发布审查,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局领导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再进行公开,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2021年度,我局正常发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及时进行网站及数据整改维护,确保建设安全网络环境。二是持续运行好、维护好“聊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根据疫情防控、职能变化调整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热点信息,提高内容更新频次,努力提升公众号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序、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监督保障到位,继续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构建“局领导挂帅、办公室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转顺畅。2021年,我局主要领导共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政务公开事项1次,并作重要指示。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并于2021年度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1次,派员参加省局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4人次,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队伍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
行政强制 | 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公开内容与群众期盼需进一步贴合,公开质量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局内试行《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尤其对于政策文件发布,要求政策解读务必随文报批,随文公开,确保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创新情况。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职能较多,公开内容量大面广,为全面梳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人懂公开、人人会公开,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起草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对于市场监管领域的公开文件类型、内容、格式、流程内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对于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明确制度指引。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承办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9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
(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落实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和解决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诉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以政务公开促市场监管工作落实、促工作规范、促服务能力提升的作用,为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聊城市场监管工作和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持续整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构建“局领导挂帅、办公室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新审定了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利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务信息800余条,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
(三)加强督办,切实做好依申请工作。我局及时收取和转办、交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台账,实施登记管理归档制度,并对转办、交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提醒,定时督办,确保限时办结。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局领导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再进行公开,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网站改版及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按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具体要求,积极开展网站改版工作,确保网站设计符合政务公开页面要求。同时,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网站隐患排查,及时进行网站及数据整改维护,确保建设安全网络环境。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运行好、维护好“聊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时根据疫情防控、职能变化调整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热点信息,提高内容更新频次,确保平台建有所用。
(六)深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共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政务公开事项1次,并作重要指示。针对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聊城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挂帅,对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布局,在2020年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指派市局政务公开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同时,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2020年,市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1次,派员参加省局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4人次,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队伍保障。
(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联合聊城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原则、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以及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编制了《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18项二级公开事项,明确了具体公开内容,并以此为指引,积极督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好食品药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动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八)依法履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均源自各位代表深入的调查研究,蕴含着代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真知灼见,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升工作的巨大动力。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4件,均已全部按程序要求答复完毕,并主动公开,各位代表对我局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387 | 38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 | +19 | 31 |
行政强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1007.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后,虽基本完成原各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但也暴露出薄弱环节与不足,如工作中对原始信息摄取障碍较多、新媒体平台与业务工作粘和度不够、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网上服务能力较弱等功能尚不完善,数据发布还不够充分等。
下一步,我局将以新建市场监管局网站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栏目结构,重点强化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丰富公开内容、拓展互动渠道、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事及公众互动便利度,助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制定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审定了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息梳理,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初步建立了以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利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微信、电视台、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务信息6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2条,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12 | 12 |
行政强制 | - | +8 | 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1900余万元 |
(备注: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部门,表格中“上一年项目数量”未填)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以及解读数量、形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办好 “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等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拓宽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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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修订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管理、新闻发言人、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了《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要信息通知通告栏等,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指南、人事公开、投诉举报信箱等信息及时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开展行政服务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行政服务审批环境的要求,我局积极深化改革提效能,提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争创全省和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区审批项目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的质监审批先行区,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模式,实行了“网上预先指导”,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作出受理决定。提高了一次性告知质量,免费发放质监行政许可事项作业指导书,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行政许可申请工作。
在深化公开内容方面。一是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部门权力运行制度,编制提出了我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度,并汇编成册,在聊城政务网站和聊城金质网站上予以公开,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二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以及本单位项目招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中标公示、实施情况等。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编制完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布,随时更新,方便查询。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和电视等载体共主动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3218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工作动态、质监新闻等2506余条,公开性质的信息562条,其中属于财务预决算信息4条,服务公开124条。目前,我局已通过门户网站、信息查阅、大众宣传等平台初步形成发布及时、层次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相关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szjj.liaocheng.gov.cn/)上实现快速查询。通过报纸和电视共发布公开政府信息356条。
(一)依托网站提升公开水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对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充实、调整,完善了组织机构、信息公开、质监服务、办事指南、在线咨询等专题专栏功能,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搭建起全市系统信息发布统一平台。积极主动的公开各类应公开内容,尽可能地将质监业务工作的部署、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依据等及时准确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按照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和有关需公开内容等。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网站方式广泛受理群众咨询。
(二)开展质监大众宣传。结合“3.15”、质量月,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质监信息。对规定的收费项目、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在报刊上公示,并严格落实执行,增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有效性。在局内部办公楼开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设备,设置质监信息查阅场所,添置了桌椅,电脑等设备,订阅了政府公报、质监报刊、法律法规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时限和要求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对部分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向申请人予以了解释。1项申请涉及的查询、打印、邮寄产生的费用均对申请人免于收取。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本机关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我局除及时完成当年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工作外,对以往尚未上网公开的部分信息进行了甄别、梳理和编目,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界定,将符合要求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关新闻发言人、网站管理、信息发布等制度中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了信息采集、科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审核,重点敏感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安排专人对所发布信息随时进行监测,收集有关质监舆情案情,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信息审查、发布、监测机制,严格确保涉密信息不泄密,重要信息能够掌握舆论动向。按照谁审核同意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了随时检测,定期对发布信息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季度的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推进所属6个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分别要求6个单位在自己单位内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印制各类业务便民手册,放在显眼处,方便广大群众索取查阅。我们还在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分类专门设置业务专栏,统一平台,统一审核,统一发布,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又方便各单位统一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方便广大群众的查阅。
九、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办好 “质监服务”、“网上咨询”等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拓宽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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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组成。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质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修订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管理、新闻发言人、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了《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要信息通知通告栏等,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指南、标准查询、人事公开、投诉举报信箱等信息及时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开展行政服务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行政服务审批环境的要求,我局积极深化改革提效能,提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争创全省和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区审批项目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的质监审批先行区。在已实施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整合(下放)行政许可受理权限,对取消的3项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取消(简化)了5项审批(检查)环节,以及实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年检预约服务等信息事项广泛公开。实行了“网上预先指导”,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作出受理决定。提高了一次性告知质量,免费发放质监行政许可事项作业指导书,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行政许可申请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工作动态、质监新闻等5180余条,信息公开性质的信息351条,其中属于财务预决算信息3条,通知公告4条,服务公开15条,其他质监动态、文字新闻等4000余条。目前,我局已通过门户网站、信息查阅、大众宣传等平台初步形成发布及时、层次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相关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lc12365.cn/)上实现快速查询。
1、依托网站提升公开水平。重新开发、升级了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完善了组织机构、信息公开、质监服务、办事指南、在线咨询等专题专栏功能,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搭建起全市系统信息发布统一平台。积极主动的公开各类应公开内容,尽可能地将质监业务工作的部署、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依据等及时准确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按照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和有关需公开内容等。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网站方式广泛受理群众咨询。
2、完善传统公开方式。不断加强了12365质监热线工作,通过12365质监热线广泛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安排专人负责热线接听答复,及时解决群众的各项难题和举报。
3、开展质监大众宣传。结合“3.15”、质量月,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质监信息。对规定的收费项目、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在报刊上公示,并严格落实执行,增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有效性。在局内部办公楼开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设备,设置质监信息查阅场所,添置了桌椅,电脑等设备,订阅了政府公报、质监报刊、法律法规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4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时限和要求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对部分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向申请人予以了解释。2项申请涉及的查询、打印、邮寄产生的费用均对申请人免于收取。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度,我局除及时完成当年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工作外,对以往尚未上网公开的部分信息进行了甄别、梳理和编目,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界定,将符合要求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关新闻发言人、网站管理、信息发布等制度中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了信息采集、科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审核,重点敏感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安排专人对所发布信息随时进行监测,收集相关质监舆情案情,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信息审查、发布、监测机制,严格确保涉密信息不泄密,重要信息能够掌握舆论动向。按照谁审核同意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了随时检测,定期对发布信息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季度的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们积极推进所属六个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分别要求6个单位在自己单位内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印制各类业务便民手册,放在显眼处,方便广大群众索取查阅。我们还在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分类专门设置业务专栏,统一平台,统一审核,统一发布,既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又方便各单位统一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方便广大群众的查阅。
九、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全市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办好 “质监服务”、“网上咨询”等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拓宽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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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组成。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质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修订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金管理、新闻发言人、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了《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要信息通知通告栏等,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指南、标准查询、人事公开、投诉举报信箱等信息及时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落实体制变化中的人事信息公开。针对今年全省质监系统管理体制由省垂直管理划转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变化,我们严格审慎的把握好人事方面的信息公开。对全市质监系统符合划转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市局网站统一进行了划转交接公示。先后分两次对市、县(市、区)质监系统拟划转交接人员和拟划转交接编制实名制人员进行公示,明确了接待对有关问题反映的时间和人员,明确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按照透明公开的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积极开展行政服务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行政服务审批环境的要求,我局积极深化改革提效能,提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争创全省和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区审批项目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的质监审批先行区。在已实施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整合(下放)行政许可受理权限,对取消的3项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取消(简化)了5项审批(检查)环节,以及实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年检预约服务等信息事项广泛公开。实行了“网上预先指导”,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作出受理决定。提高了一次性告知质量,免费发放质监行政许可事项作业指导书,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行政许可申请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工作动态、质监新闻等4820余条,信息公开性质的信息321条,其中属于机构人事3条,规划计划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通知公告28条,服务公开12条,其他质监动态、文字新闻、打假维权信息等4000余条。目前,我局已通过门户网站、信息查阅、大众宣传等平台初步形成发布及时、层次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相关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lc12365.cn/)上实现快速查询。
1、依托网站提升公开水平。重新调整了聊城金质网,开通作风建设、重点关注、依法行政等专题专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搭建起全市系统信息发布统一平台。积极主动的公开各类应公开内容,尽可能地将质监业务工作的部署、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依据等及时准确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按照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和有关需公开内容等。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网站方式广泛受理群众咨询。
2、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完善新闻宣传制度。借助质量月、安全月等各项活动,邀请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市电台、聊城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媒体参观实验室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单位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了12365质监热线工作,通过12365质监热线广泛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安排专人负责热线接听答复,及时解决群众的各项难题和举报。
3、开展质监大众宣传。结合“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质监信息。对规定的收费项目、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在报刊上公示,并严格落实执行,增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有效性。在局内部办公楼开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设备,设置质监信息查阅场所,添置了桌椅,电脑等设备,订阅了政府公报、质监报刊、法律法规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按时限和要求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对部分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向申请人予以了解释。两项申请涉及的查询、打印、邮寄产生的费用均对申请人免于收取。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向省质监局提起的行政复议两起,均维持了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度,我局除及时完成当年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工作外,对以往尚未上网公开的部分信息进行了甄别、梳理和编目,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界定,将符合要求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关新闻发言人、网站管理、信息发布等制度中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了信息采集、科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审核,重点敏感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安排专人对所发布信息随时进行监测,收集相关质监舆情案情,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信息审查、发布、监测机制,严格确保涉密信息不泄密,重要信息能够掌握舆论动向。按照谁审核同意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了随时检测,定期对发布信息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季度的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们积极推进所属六个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分别要求六个单位在自己单位内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印制各类业务便民手册,放在显眼处,方便广大群众索取查阅。我们还在聊城金质网站上分类专门设置业务专栏,统一平台,统一审核,统一发布,既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又方便各单位统一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方便广大群众的查阅。
九、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全市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办好 “质监服务”、“公众留言”等栏目。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拓宽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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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政府的指导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机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市安监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等。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通过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网站以及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6条,均为业务公开信息。特别是局机关网站,我局不断加强其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14次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人员均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其中12次公开答复,2次不予公开答复。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公开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虽然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可公开信息量不多。二是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3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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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完善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根据局内工作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内部协同运作能力,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修订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聊城市质监局金质网管理办法》、《聊城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聊城市质监局工作简报工作制度》、《聊城市质监系统党务公开六项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了《聊城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了公开目录,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规定,明确了分工、细化了步骤、优化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开展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门户网站上增设信息公开专栏,重要信息通知通告栏等,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指南、标准查询、人事公开、投诉举报信箱等信息。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工作动态、质监新闻等5720余条。其中,机构设置4条,政策法规51条,通知公告9条,服务公开42条,办事指南22条,其他质监动态、文字新闻、打假维权信息等5000余条。目前,我局已通过门户网站、信息查阅、大众宣传等平台初步形成发布及时、层次清晰、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相关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lc12365.cn/)上实现快速查询。 1、依托网站提升公开水平。重新调整了聊城金质网,开通党务公开、“争先进位年”、“塑造聊城形象从我做起”、依法行政等专题专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搭建起全市系统信息发布统一平台。积极主动的公开各类应公开内容,尽可能地将质监业务工作的部署、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依据等及时准确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按照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和有关需公开内容等。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网站方式广泛受理群众咨询。 2、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完善新闻宣传制度,完善了《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的审核等程序规定。借助质量月、标准化日等各项活动,邀请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市电台、聊城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媒体参观实验室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单位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了12365质监热线工作,通过12365质监热线广泛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安排专人负责热线接听答复,及时解决群众的各项难题和举报。 3、开展质监大众宣传。结合“3.15”、质量月、世界计量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质监信息。对规定的收费项目、便民服务措施及时在报刊上公示,并严格落实执行,增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有效性。在局内部办公楼开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设备,设置质监信息查阅场所,添置了桌椅,电脑等设备,订阅了政府公报、质监报刊、法律法规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我局除及时完成当年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工作外,对以往尚未上网公开的部分信息进行了甄别、梳理和编目,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界定,将符合要求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关新闻发言人、网站管理、信息发布等制度中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了信息采集、科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审核,重点敏感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安排专人对所发布信息随时进行监测,收集相关质监舆情案情,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信息审查、发布、监测机制,严格确保涉密信息不泄密,重要信息能够掌握舆论动向。按照谁审核同意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了随时检测,定期对发布信息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季度的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我们积极推进所属六个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分别要求六个单位在自己单位内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印制各类业务便民手册,放在显眼处,方便广大群众索取查阅。我们还在聊城金质网站上分类专门设置业务专栏,统一平台,统一审核,统一发布,既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又方便各单位统一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方便广大群众的查阅。 八、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信息公开的内容的深度、范围以及方式、程序上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将立足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体系的这一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机制制度,使全市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百姓常用的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办好 “质监服务”、“公众留言”等栏目。恩据工作实际,及时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拓宽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条条及时回复,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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