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
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及专利转化项目资金管理便用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综合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我市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市机关团体、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具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其中,G20成员国不包括南非)。
三、资助标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职务发明资助不得超过20000元、每件非职务发明资助不得超过10000 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每件资助额度不高于该专利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3. 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
4.《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中每一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获得专利权官方费用”金额所对应的票据等证明材料;
5.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6.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职务发明);
7. 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纸件材料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人)须提交《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盖章版);纸质材料除签章外均应打印;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盖章版。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银行开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开户行精确到支行。
3.各县市区负责受理、审核、推荐本辖区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材料,并将《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2022年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文件,于2022年11月 28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倩 电话:8519830
地 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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