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
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权利人: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发〔2020〕11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我市省级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
二、资助标准
每个国家每件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2万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1万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
3.申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上述材料纸件一式两份,职务发明的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非职务发明的由申报人签名。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表除签章处外均应打印,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收款账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武继阳 电话:0635-8378992
邮箱:lcskjjzscqj@l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