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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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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聊市监字〔2020〕14号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进一步加强

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聊城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市监餐食字〔2020〕43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指导复工和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规范厂区清洁消毒。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场所空气流通,对于密闭的空间要加大换气次数。二是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实施人员健康防护和监控,建立员工健康台账。三是加强原辅料进货查验。依法履行原料控制要求,采购畜禽产品要查验“两证”,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和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原料肉生产加工食品。四是严控食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生产卫生规范要求,加强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和物理污染、化学污染控制,持续保持卫生条件,降低生产过程污染风险。五是加强出厂检验和交付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如实记录出厂销售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六是规范销售行为。严禁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普通食品不得宣称有保健功能或疾病治疗功能。

    二、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活禽交易监管。严格落实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暂时停止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入场销售。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鼓励实行采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经营模式。二是加强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散装食品防护,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加强销售人员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感染和接触传播。加强库存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严禁采购、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禁接办规模性聚餐活动,严禁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饲养、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二是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配备防护用具,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加强对配送容器清洗消毒,对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进行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三是加强集中配餐单位监管。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突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加工、出餐、运输的温度和时间,做好装车前后车厢内及运输容器的清洗消毒工作。

四、加强单位食堂监管。一是督促单位食堂开展自查。单位食堂正式供餐前,要对后厨及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长时间未使用的厨房用具、餐饮具全面清洗消毒,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等食材,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二是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要按规定做好每餐次食品留样工作。三是加强供餐环节管理。实施分餐制。采取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打包回房间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固定个人餐具、自备饭盒或一次性餐具分装盒饭等方式供餐。四是严格学校食堂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开业前,要全面进行排查,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要求。学校食堂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开业经营。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清开业或复工单位底数,建立动态名录,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对自查不到位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各地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从重从快查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自觉远离“野味”等不安全食品。紧盯消费量大、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食材,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为群众消费选择提供依据。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从快处理、从快回应。鼓励企业、商家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行动,把责任挺在前面,用良心做好食品,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疫情期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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