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活 动 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政法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市委“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要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推动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格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范围。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创新等工作要求,完善综治管控措施,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力量,群防群控,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扎实做好创建工作,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聚集式传销的成果,丰富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全面性、协调性、有效性。在之前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的基础上,全市基本没有发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全市社区(村)分批次全部达到“无传销社区(村)”标准,使传销活动在社区(村)无立足之地,基本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到2019年底“无传销社区(村)”达到30%,到2020年底达到70%,到2021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作重点:一是防止聚集型传销死灰复燃,从其他地区蔓延、传染至我市。二是密切关注,及时打击变相传销活动,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确定的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自重点工作和重点区域。
工作内容
(一)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1.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市场监管、公安等组织的联动作用,建立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防范与打击传销工作互动,构建预防为先、宣传为主、共同防范的传销监管格局。
2.落实责任与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体系,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视情况实施责任查究。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通过设置举报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全方位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负责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监控预警制度。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社区(村)作用,有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5.建立重点整治与打击制度。进一步加强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
(二)构建打击传销信息整合机制
“无传销社区(村)”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
1.发放联系卡。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实行群防群治。
2.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必须确定具体责任人。社区(村)一把手为创建第一责任人,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学校及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要配备1名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讯与信息畅通的基层打传网络,负责宣传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打传办及相关职能部门。
3.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社区(村)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4.建立信息资料库。主要包括:(1)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2)社区(村)外出人口登记。(3)社区(村)出租房屋人口登记。(4)社区(村)失业人员登记。
(三)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打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努力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化、群众性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打传宣传格局,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2.动员各社区(村)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及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各社区(村)要在宣传栏开设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阱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违法行为,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慑力。要通过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或利用典型案例等,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和社会影响,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四)构建各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形成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基层打传组织日常监督为主要方式,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相结合,横到边、纵到底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使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建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市下发的无传销社区(村)标准细化,制定切实可行活动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
(二)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围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目标要求,统筹兼顾,整体推
进,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未达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查究,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创建活动每年为一个创建周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创建、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创建进度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查,强化信息收集与分析上报,全面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快工作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县(市、区)每年要对申报的无传销社区(村)进行验收,市里将适时组织抽查,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无传销社区(村)”参考标准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参考标准
(共100分)
一、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10分)
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二、宣传工作(10分)
提升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传统传媒等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责任制落实情况(20分)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
四、日常监管措施(30分)
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创新等工作要求,完善综治管控措施,动员全社会,群防群控。
五、传销打击工作(30分)
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全力震慑,防止传销活动网络链条破裂后的“蚯蚓式再生”“几何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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