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2019-09-16)
聊城市撤销药品GSP证书公告(2019-09-16)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聊城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5-Ba-20150269)、聊城市东昌府区民生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5-Ba-20160221)等2家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聊城市局依法撤销以上2家零售企业的药品GSP证书,现予以公告。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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