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春季出游消费提示
时间:2026-03-12
字号:
来源:市消费者协会

春和景明,踏青出游迎来高峰。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心畅享春日风光,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出游产品,践行文明出游理念。

一、选择正规出游渠道,警惕低价陷阱

消费者参团出游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务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安排、住宿标准、购物次数等条款。切勿轻信“零团费”“低价游”等诱导式宣传,避免陷入强制购物、自费项目等消费陷阱。自助游预订机票、酒店时,仔细阅读退改规则,留存订单截图,防止临时变动造成损失。

二、关注景区消费规范,抵制不合理收费

消费者进入景区前,提前了解门票政策及开放时间,对“天价观光车”“捆绑销售套票”等不合理收费保持警惕。在景区周边用餐、购物时,选择明码标价的商家,仔细核对账单,避免遭遇“天价野菜”等问题。参与漂流、登山等有一定风险的项目,务必确认商家安全资质,检查装备状况,视需购买意外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理性对待购物推销,拒绝强制消费

在景区购物店或特产店消费时,保持理性辨别,不轻信“纯天然”“养生奇效”等夸大宣传。购买珠宝、保健品等贵重商品,注意查看质检证书及产地标识。对导游或商家的强制推销行为,有权拒绝并及时留存证据。同时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四、谨慎办理预付储值,防范商家停业风险

面对景区周边温泉、民宿推出的预付储值卡,建议根据实际需求理性选择,拒绝高额充值诱惑。办理前可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了解商家经营状况,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使用范围、退款规则及违约责任,留存合同及缴费凭证,避免因商家停业、转让造成资金损失。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