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8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 认定的主要事实 | 行政处理的依据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鲁聊东知法裁字〔2025〕05号 | 李昕诉东阿县刘集镇爱家鞋服大卖场“手提袋(古风帆布)”(专利号:ZL202330142656.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东阿县刘集镇爱家鞋服大卖场 |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日受理李昕诉东阿县刘集镇爱家鞋服大卖场“手提袋(古风帆布)”(专利号:ZL202330142656.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于2025年7月24日进行了口头审理,经审理查明,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责令被请求人东阿县刘集镇爱家鞋服大卖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手提袋(古风帆布)”(专利号:ZL202330142656.7)专利的产品,并且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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