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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7
时间:2024-05-28
字号: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


序号

法律文书文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被请求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被请求人经营者姓名

认定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鲁聊高新知法裁字【2024】003号

蒋敏诉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包装盒(蔬菜)”专利号:ZL202330084318.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

92371500MA3TJBW49A

李奕霏

聊城高新区发展保障部于2024年5月17日受理蒋敏与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包装盒(蔬菜)”(专利号:ZL202330084318.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于2024年5月23日进行了口头审理。经审理查明,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部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责令被请求人聊城高新区华建便利店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犯“包装盒(蔬菜)”,专利号为ZL202330084318.2专利权的侵权产品,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聊城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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