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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6
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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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

法律文书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被请求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被请求人经营者 

认定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鲁聊高知法裁字〔2024〕02号

陈伟达诉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链条传动垂直旋转智能立体停车库”(专利号:ZL201720573256.0)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91371500MA3BYU6U3F

陈建

聊城市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陈伟达与被请求人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链条传动垂直旋转智能立体停车库(专利号:ZL201720573256.0)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于2024年4月26日、4月28日进行了口头审理。经审理查明,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未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处理请求。

聊城市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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