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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制度特点及保护期限
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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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德国)工作站

德国专利法1980年12月16日公布的文本,已经依据2023年7月31日颁布的修订法(BGBI.IS.2521)第1条进行了修改。

一、德国专利制度的特点

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自专利提交申请之日起。7年之内,经过申请人提出请求或第三方提出请求,专利局才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但检索并不是实质审查的前提条件,可以不提出检索请求而直接提出实质审查。7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分两步批准专利。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二、德国《专利法》对植物新品种和培植方法也给予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实行的是注册制而不实行审查制,只要其申请文件齐备,并且属实用新型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保护。

在德国不受实用新型保护的是:制作方法,不可移动的物体(建筑物),图表(图案、图画),无固定形态的物体如流体、粉末,动植物品种,珠宝,食品,药品,电路,完整的工艺流程装置。对实用新型的保护获得可单独申请也可与专利一起申请。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3年,可续展一次,展期3年。

三、德国专利保护期限

1.德国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从申请日第3年起,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德国专利商标局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清楚性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将被驳回。

2.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最长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需要分三次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分别为第4-6年、第7-8年、第9-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德国专利保护期限、德国专利申请程流程的三个阶段及流程

德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除非有相应的明确请求并缴纳官费。

德国实用新型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递交阶段、审查和注册阶段。整个过程所需时间一般4个月左右,快的2个月,一般不会超过8个月。

 

聊城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德国)工作站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2023德国专利法(中文版)

      2.2023德国专利法(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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