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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一)
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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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监科


 

2023年4月,聊城市邮政管理局查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莘县营业部揽收的多个邮件其内件为“氯化钡”“三氯化铁”等危险化学品,并现场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等,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聊城市邮政管理局 2023 年4 月 1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适用听证)》,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莘县营业部违反有关禁限寄规定收寄邮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九条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附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第十九条的规定,聊城市邮政管理局 2023 年4 月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莘县营业部停产停业伍日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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