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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3-07-26
字号:
来源:医疗器械科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机关名称

和日期

备注

医疗器械

1

聊市监处罚〔2023〕86号

 

聊城市医联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聊城市医联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91371500MA3QQ6EB3P

于孔华

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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