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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解读
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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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个体科


一、背景和依据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创举和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非常可贵、可靠、可持续的战略资源,其发展关系着“国之大者”、承载着“人间烟火”,极为重要、不可或缺。

2022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1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我市落实落地,促进个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若干措施》在参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由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全面征求了相关科室、单位的意见,吸收采纳并达成一致。

(一)研究起草。通过我市3个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惠企政策、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缓、免税费政策红利等情况及政策需求;参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出台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若干措施》。

(二)征求意见。2023年1月,征求法规科、信用科、价监科、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等10个科室、单位的意见并吸收采纳,修改后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023年2月至3月,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3部门意见,对提出的5条意见全部采纳。2023年3月10日,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五个部分、29条。

一部分,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包含“减征“六税两费”、落实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推动减免收费、实施个体工商户歇业制度”等5条措施。

第二部分,加大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力度。包含“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强化融资展期纾困、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等5条措施。

第三部分,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竞争力。包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5条措施。

第四部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包含“优化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便利度、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再造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优化信用监管、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9条措施。

第五部分,强化保障措施。包含“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个私协会服务作用、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加强政策宣传”等5条措施。

    解读机构: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尹兆斌

    联系方式:0635-8439216

    

    相关链接:14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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