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市监知保规字〔2024〕6 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满足《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要求。
2.投保的知识产权险种已在省局备案。
3.申报单位已付清保费,不得中途退保。
4.投保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至 2024年9月31日。
二、提交材料
1.山东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书(见附件1)。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公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保险费支出凭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及专利有效证明材料(年费缴纳凭证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专利被许可人的,需提供加盖专利权人公章的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若投保海外侵权责任险,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5.高价值专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保具体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以保单为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要提供1-2项材料,并按照附件1的序号顺序提供保单,每份保单后面按顺序附上3-5项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通知下发后由各县级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2.各县级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填写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县局公章。
3.各县级局按附件2的序号顺序将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及扫描件(PDF)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市局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局审核合格并在省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被省财政将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的单位,两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至五年内取消其省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2.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专利保险初审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逐条逐项核对,及时联系申报单位补充修改不符合项,确保提交市局的材料无遗漏、无错误。
联系人:陈俊喜 联系电话:0635—8436168
邮 箱:lcscjgzscqbhk@l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书
2.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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