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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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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监科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单位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进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

联系电话:8438828 18206350113   

邮箱:lcscjgjwjk@l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汇

总表

聊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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