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行政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设立规范》市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行政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设立规范》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3年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lcscjgjbzhk@lc.shandong.cn。
联系人:范衍青 联系电话:8519970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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