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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加强ODR机制建设 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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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服务中心

“ODR”平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的简称。近年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鼓励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通过“四个加强”,实现“四个提高”,全面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扎实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负担2023年,全市新增ODR企业数434家,总量达到3129家,全年直接解决消费纠纷3407件办结率达100%全省12315平台绩效评估量化得分始终位于全省前列。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

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和新媒体手段,加强ODR机制宣传,特别是在消费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大型市场、规模以上企业加大推广力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发展ODR企业的通知》,制作了宣传ODR企业的广告牌,利用大型集会向群众发放ODR运行机制宣传资料。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志愿者服务消费体验等活动,向公众和企业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加入ODR企业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到ODR企业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服务端口前移“调解”为“和解”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捷径。 

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发展质量

严格按照“四有一健全”要求,对拟发展的ODR企业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查看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满足ODR企业要求的企业进入平台同时,通过12315平台对ODR企业进行目标跟踪,随时掌握ODR企业发展及在线处理投诉情况,重点监测并约谈投诉多发企业,注销“僵尸”ODR企业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及时处理纠纷。2023年,全市共约谈ODR企业36次987家,注销不符合要求ODR企业763家。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效能

针对12315效能评估ODR机制运行七个方面的指标要求,积极采用网络培训、发送典型案例分析、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ODR企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全市共组织ODR企业工作人员培训25次,共计3200余人次参加运用ODR平台大数据掌握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做好纠纷处理,有效提高了ODR企业机制运行能力产品服务质量同时,针对投诉量大的重点ODR企业,实施“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指导,靶向解决问题推动企业消费维权能力提升全年指导帮扶聊城百货大楼、五星百货商场等10余家重点企业30次。

加强调度通报,提高工作实效

制定了12315效能评估考核办法,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每个月调度全市各县ODR企业各项指标,对落实ODR企业工作责任不力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工作落实。每季度通报全市各县ODR企业各项指标,对连续三个月全国12315平台效能评估量化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单位提高ODR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能力,确保ODR企业发挥实效

市局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效能运行原则,持续完善ODR企业运行机制,扩大ODR企业覆盖率和消费者认同感切实做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消费纠纷源头解决,不断增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打造安全、和谐、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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