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11371500MB28633364/2025-40612265
2025-06-14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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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组织查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实施申请-审批-告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

行政裁决:申请-查证、调查核实-告知-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营业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营业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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