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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反不正当竞争、商标 | 1 | 聊市监处罚〔2022〕63号 | 德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且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 德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91371500MA3R9XABX6 | 魏春林 | 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且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没收违法商品、处罚款 | 自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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