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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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落实“两个责任”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项制度创新。请问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工作机制是怎样的?企业和包保干部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指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四个最严”要求、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对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职责任务的进一步细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就是通过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工作,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分解落实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将A、B、C、D四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一一对应到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包保干部通过开展督导,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包保督导不是代替部门监管,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包保干部在开展督导时,会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推动精准化风险防控。广大企业应积极配合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张清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备两类人员:按规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人员职责:根据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规定,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做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好三本账:《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做好两个培训一个考核: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知晓包保干部是谁,发现了什么问题,是如何整改的。明白包保频次:1个季度1次。知晓包保干部督导的四个方面内容: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收藏好这张明白纸,对照清单履职尽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争做食品行业的排头兵和领航者。
问:在食品生产环节,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
答: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实施总局60号令,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截至目前,87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215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持续开展“三标”行动,优化“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行动推进措施,督促企业贯彻食品安全标准,逐步推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三标”管理制度。
二是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水平。以东昌府区为试点,在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安装监控物联设备,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全方位互联网可视化智慧监管模式。落实“五清”要求,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防范监管盲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两年全覆盖”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开展“食安护航”帮扶行动,选取30个中小微企业作为帮扶对象,成立“食安护航”惠企工作队,了解企业需求,明确帮扶重点。
三是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重点品种企业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了食糖、食用植物油、糕点、豆制品、大米、乳粉掺杂使假、桶装饮用水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严防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626家次,责令整改74家次,立案查处16家,罚没金额16.75万元;检查肉制品小作坊1061家次,责令整改85家次,立案查处11家,罚没金额6.71万元。针对群众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全市“两超”及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自查,建立“三定三查一检”管理制度,及时将新出现的“两超”企业纳入整治范围,开展一对一“会诊”。针对标签标识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问:围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了哪些有效的工作?
答: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落实规定。实行市、县、所三级联动,推动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开展培训127次,培训监管人员1339人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834人次。
(二)认真规范质量提升,帮扶企业健康经营。落实“五项制度”,推进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目前已注册入场销售者1979家,收录食用农产品单品信息2.98万种,收录质量批次信息47万批次;实时上传快检数据23.9万条,产生问题食品处置单34条,已全部按要求处置。扎实开展“食安护航”活动,与26家销售单位开展了结对帮扶。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宣传+服务同时进行,起到了普法+规范企业的效果。
(三)严格检查执法督导,以严管促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计划检查经营业户35850家次,现场规范服务10868家,普法宣传16083家,办理执法案件173个。突出重点批发商监管,全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836人次开展排查工作,并实地走访排查猪肉类经营副食商户132家。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三年行动,全市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32289家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372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案件793件。
(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监管能力。邀请行业专家对全市流通环节190名监管人员开展了法规及业务能力培训。我们已经着手组建市级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检查员队伍,通过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组织考核,进一步提高专业队伍监管能力。
问:对于学校这一特殊群体,是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
答:今年以来,我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坚持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制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16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培训会,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和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我们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融入日常工作中,结合对学校的日常检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工作,同步开展“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上半年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结合线上巡查使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了全市1360家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我局抽查了28家学校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103个。二是对给学校供餐的1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3个。三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及时向教体部门通报了上半年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促进了部门之间协作,共同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严格管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一是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导县级局开展线上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形成监管闭环。截至目前,已完成视频线上巡查1800余家次。二是着力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除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外,我局在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增设从业人员反餐饮浪费培训模块,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截至8月底,全市共参加培训17545家,完成考核31048人,完成率100%。三是积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指导督促全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持续上链使用。目前,3类餐饮单位激活率、上链率、活跃度均达到100%。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问:请问食品抽检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具体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我局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风险隐患,持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和企业,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农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努力实现监督抽检区域、企业、品种、业态全面覆盖。坚持信息公开,定期公布抽检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惩戒违法者,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强化核查处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最大限度控制食品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食品抽检2.5万批次,抽检量达到4.22批次/千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为提高食品抽检精准性和靶向性,我局在全市开展了“你点我检”抽检活动,线上线下广泛征求群众意愿,走进超市、市场、学校等重点食品消费领域,现场开展快检、抽检活动,真正将群众呼声融入到食品抽检工作中。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活动70余次,征集问卷1945份,开展监督抽检717批次,食品快检1929批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目标,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抓手,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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