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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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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 15:48:27
市市场监管局

简明问答: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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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具体有哪些监管举措?

答:一是属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档案,并向教育部门通报。

二是定期进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

三是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再登记公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是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校外托管场所登记公示情况向教育、卫生健康部门通报,信息共享。

2、如何保障家长对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答:一是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对辖区登记的校外托管场所应在中小学校门前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在动态监管过程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托管场所,将不再登记公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反映的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查处,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3、校外托管场所的注册地可以是小区住房楼吗?校外托管场所工作人员健康证等是否和餐饮业一样有要求?

答:可以,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校外托管场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暂行办法》实施后的近10天时间,校外托管场所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改观?

答:9月1日《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明确了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规范了食品加工制作行为。监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对拒不改正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绝不迁就,确保辖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落实到实处,让校外托管场所“小饭桌”真正变成食品“放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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