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深化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字号: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环境建设,近年来作出一系列促进扩大消费和深化放心消费创建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都要求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改善消费环境。山东省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山东省政府印发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均提出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拓展深化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更好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普遍更加放心满意。充分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其创建活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及消费者组织和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放心消费环境共创共享格局。
四、重要举措
(一)开展实物消费领域创建提升行动。围绕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加强吃、穿、用、行等相关消费品市场监管,推动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
(二)开展服务消费领域创建提升行动。围绕消费者反映较多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霸王合同、价格欺诈、违规收费、强迫消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消费调查、公开点评、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措施,深化市场秩序治理,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署合同守护公平行动,开展重点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整治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广合同示范文本。
(三)开展消费品生产领域创建提升行动。以食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主观意愿强、基础条件好、产品质量优、投诉处理快的企业,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建提升行动。强化行政指导,加强电商平台责任清单宣传培训,引导平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商品质量和信息管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置消费维权处理机构,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
(五)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创建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行业拓展,充分发挥汽车、家具、家电、化妆品、装饰装修、房屋中介等行业协会作用,组织、指导消费相关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创建方案和标准规范,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
(六)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提升行动。将放心消费创建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以乡村日用消费品经营者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其落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七部分:乡村》(DB37/T3698.7-2021)相关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用膜等监督管理。
(七)开展区域整体创建提升行动。在商业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新型消费商圈、特色小镇等区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在商品经营、餐饮服务、观光游览、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聚力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促进城市文明诚信建设。
解读机构: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高稳
联系方式:0635-843882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